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技司【2013】33号)文件精神(//www.dost.moe.edu.cn/tzgg/zxtz/20130128171353),我校依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立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每年需要进行项目信息的填报、汇总与录入。我校设置的自主创新基金分设自然科学类专项及人文社科类专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研究生培养专项和威海分校专项项目五大类。根据通知要求,现将自然科学类专项及人文社科类专项的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1.填报范围:2011、2012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专项)
2.填报内容及注意事项:请各项目负责人按各自立项年度选择填写附件1、附件2,务必使用附件的模板填写,填写时请先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再填写项目列表。其中项目编号可空置由学校统一填报,课题组成员填写不超过3人,“结转”是批未结题项目剩余资金;“结余”是已结题项目剩余资金;项目的分类参考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学科分类代码参考附件4。
3.填报时间:3月12前自然科学专项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人文社科专项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因教育部要求时间紧,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填写,避免发回重填。
4.请学院科研秘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课题负责人,获得2011、2012年立项资助的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立项名单请见附件5、6。
5.联系人及电话:
自然科学专项:刘全芬,联系电话:88369528
人文社科专项:宋沁璐,联系电话: 88364802
附件: